上海修订印发“沪牌”拍卖规定,连缴1年社保或个税可拍牌
12月30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参加拍卖:
(一)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1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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