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天津市分行成功办理天津地区首批“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6月1日起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可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暨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高度重视,积极筹备。6月1日当天,在市外汇局和滨海分局共同指导下,工行开发第二支行成功为我市某外贸企业办理了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满足了企业出口收汇入账需求,有力推进了跨境贸易便利化,切实提升了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工行天津市分行全力做好外汇政策调整实施前面向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的业务宣传、推广工作,切实将“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让企业体会到政策调整后的便利。5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贸易外汇收支监测系统”名录管理模块正式投产,工行天津市分行在短时间内对辖内142个对公外汇业务网点名录登记管理权限进行了维护,确保了6月1日当天,全辖外汇网点均可受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
近年来,工行天津市分行秉持“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围绕服务贸易强国建设、全面落实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的目标,着力构建跨境结算、跨境投融资、汇率风险管理、全球现金管理、离岸人民币等五大跨境服务体系。本次名录登记权限下放,是国家外汇局为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业务办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工行天津市分行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为推动区域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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